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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科學的根的一部份,的確是來於形而上對真理、道理、法則的探求;其中受畢逹哥拉逹、柏拉圖、阿裡士多德影響很深,而事實上古人的形而上,除了論「數」「理」外,還論「美」「真」「善」「和諧」
  
  古哲將「理」與心理性的「道德」,心理性的「美麗」連系起來是絕對准確的,畢逹哥拉斯中的思想就有包括「數」與「音」的關系
  
  事實上古哲有提及過「究竟真實」「人的心靈」「物質運動」三者的關系,而自然科學則多著重「究竟真實」中的「數」「理」去印映「物質運動」,三元的世界觀是缺了一元,天地人中只有天與地而沒有了人
  
  認識論中,意識到經驗與理性兩者在人的作用,一方面說人是要有經驗才能獲得知識,另一方面則是認為知識是人生而俱有的,單用思考也可重取;而認識論忽略了美麗、和諧的論述,事實上不少科學家意識到「理」與「美」的連系,只是沒有被哲學化,或很少重新被訴於形而上的領域,因為在現代美麗是屬於心理性的主觀經驗,而不是「客觀」的
  
  客觀的法則是可以外於「知覺者」而存在,但目前的主流論述沒有重視到「知覺者」能認識這些客觀法則不是偶然的,神經科學學人傾向將之歸為大腦的發展;而形而上的學人會傾向歸於人映於天,亦映於地的原因,而大腦的發展也是其中一部份
  
  近代傾向於用腦神經、生物進化論去解釋文明的發展,我也是傾向不支持這一點的,單用腦與基因變異是無法解釋許多現像;我認為人類歷史有許多不明的地方,而人存在的意義的確在種種紛雜混亂中,已經難明到底是甚麼,現代人在都巿化中失去了活力,靠著食物與娛樂來維持生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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