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柏拉圖思想仍然是吸引著我,我想寫一些關於它的簡介,我需要等我的一些理解的深化。

我仍在精神、物質、世界觀、對應/交感、比喻/象徵、秩序、型態中打轉。

我之前在想,精神是交感的原則,物質則是不交感,這可能有一部份有意義,但也要更多的批評。

物質的運動本身必來自某一精神,也可以將物質視為一個舞台,在其上精神才可以交互作用。

這些問題都太清淡,太投機。

物質的原則是形態,而精神是形態的賦於者。精神注入物質即是意識交感於物質。木星為非形態意識交感於形態物質之源。

形態的運動的「集合」,常稱「整全(Whole)」,即為精神。

靈(Spirits)是世界分化後的某一種特化的生命,靈是相對有型態,靈的型態必需在物質上顯化。

形態的運動的「集合」,亦可視為靈與靈之間的互動。這一部份比較是新柏拉圖思想。

靈降生到體(Body),體為靈的直接代表,體為靈之殿,體為靈之中介。

體的運動的集合為靈,體與體之間的交互作用,為靈與靈之間的交感。

一個問題是這是指人,那麼世界呢?世界是沒有人類感情的,整個世界作為造物者的身體,如何使其靈(世界的靈魂)交感於人之靈?

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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